| 中策集團有限公司 (0235.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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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回顧 -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年度
本集團於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收入由約27.02百萬港元減少至約18.70百萬港元。年度收入來自製造及買賣電池產品。美國次按問題造成的金融危機,使全球經濟陷入不穩。本集團之電池製造及買賣業務經營困難,導致本集團之收入減少。工資上揚、社會福利增加及更趨嚴格的國外安全規定使國內生產成本高企,而信貸收緊亦打擊產品之國內需求,導致毛利率下降。利息收入增加約18.79百萬港元,主要由於來自資金籌集活動所得現金結餘所產生之利息增加。由於不利的市場條件,本集團錄得持作買賣投資公平值變動之虧損約326.73百萬港元,而二零零七年之收益為34.49百萬港元。於年內,行政開支減少12.61百萬或30.67%至28.49百萬港元。年內,因本公司向本公司一名董事及一名顧問授出購股權以認購本公司普通股,據此,3.07百萬港元以股份為基礎之付款開支款項已獲確認,並計入年內之行政支出,以反映向本公司董事及顧問授出購股權之影響。由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發行金額1,173,150,000港元之第二批二零零七年可換股票據,融資成本於年內增加。因此,根據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及香港會計準則第32號之規定,已列賬95.38百萬港元之融資開支。然而該等融資開支並不影響本公司於期內之現金流量。整體而言,二零零八年之虧損達452.37百萬港元,較二零零七年之虧損增加412百萬港元。 於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本集團主要以業務活動所得現金、主要往來銀行提供之銀行信貸、對外借款、股份配售及可換股票據配售作為營運資金。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按流動資產減流動負債計算之營運資金約為1,091.39百萬港元,而流動比率增加至7.76,相較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營運資金則約為120.64百萬港元及流動比率約為1.79。 於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經營業務所用現金淨額約為764.55百萬港元,相較二零零七年度經營業務所用現金淨額為6.60百萬港元。於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投資業務及融資活動所得現金淨額分別約為63.02百萬港元及1,287.24百萬港元;相較二零零七年度投資業務所得現金淨額約4.33百萬港元及融資活動所得現金淨額約183.61百萬港元。 本集團之銀行借貸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18.04百萬港元,輕微減少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15.31百萬港元,減幅為15%。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融資租約債項為0.06百萬港元(二零零七年:0.08百萬港元)。於二零零八年,本集團在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五日、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發行可換股票據並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提早贖回部份之可換股票據,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金額為1,008.9百萬港元之可換股票據尚未行使,可換股票據乃不附息,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到期。尚未行使之可換股票據由發行日期起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可按每股0.33港元轉換、由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可按每股0.36港元轉換及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至到期日止可按每股0.39港元轉換。可換股票據之負債部分約為829.00百萬港元。資本負債比率(即負債總額1,013.14百萬港元除以股東權益總額349.10百萬港元)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0.83上升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2.90。 於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資本開支合計約7.06百萬港元,並主要用於購置物業、廠房及設備。本集團之資本開支將主要繼續以內部資源或向外借款或於需要時結合兩者而撥付。 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有現金及銀行結餘約為777.42百萬港元,主要以港元計值。持作買賣投資公平值約為399.58百萬港元。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概無抵押銀行存款。於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概無遇到重大匯率及利率波動風險。因此,本集團並無訂立任何外匯合約、貨幣掉期或其他金融衍生工具。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就一間非全資附屬公司所獲授之銀行信貸向銀行提供擔保及彌償保證。 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聘用約131名員工,員工成本(不包括董事酬金)於本年度約為9.91百萬港元。員工薪酬組合一般每年作出檢討。本集團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已參與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及在中國合資附屬公司之僱員均參加中國政府管理之國家主辦退休金計劃。此外,本集團提供其他員工福利,包括雙糧、購股權計劃、保險及醫療福利。 於二零零八年,本公司授予本公司一名董事及一名顧問可按認購價每股0.58港元分別認購20,000,000股及4,000,000股本公司普通股之購股權。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8,800,000份購股權仍然尚未行使。於二零零八年年度,概無已授出之購股權獲行使。 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本公司與金利豐證券有限公司(「金利豐」)訂立一項配售協議,根據協議,金利豐同意以竭盡所能之基準按每股0.33港元配售1,500,000,000股每股面值0.1港元新股份予獨立第三方(「配售」)。該配售已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完成,而所得款項淨額482.63百萬港元初步原擬用作潛在投資或業務機會。 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本公司亦與金利豐訂立一項配售協議,根據協議,金利豐同意以竭盡所能之基準配售本金總額為1,320,000,000港元之可換股票據(「可換股票據配售」)。可換股票據乃不附息,並附有權利可按換股價(可予調整)每股0.33港元(由發行可換股票據日期起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每股0.36港元(由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及每股0.39港元(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至到期日止)轉換為新股份。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五日及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已分別向獨立第三方發行本金總額146,850,000港元及1,173,150,000港元,所得款項淨額約1,287,000,000港元初步原擬用作潛在投資或業務機會。有關股份配售及可換股票據配售之詳情披露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日之公告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四日之通函內。 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及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日,本公司宣佈更改來自配售及可換股票據配售所得款項之用途,相關所得款項淨額已用作一般營運資金及/或贖回現有可換股票據。
資料來源: 中策集團 (00235) 全年業績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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